宜春一名男子酒后酒后驾车,被判处追尾拘留两个月
宜春七家岭有漂亮
该男子酒后驾车追尾被判处拘役两个月
近日,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,判处被告余拘役两个月,缓刑四个月,罚款8000元。
2021年7月14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,被告余某在袁州区某酒店喝婚礼酒。在此期间,余某喝了3-42酒。下午3点左右,余某开着一辆两轮电动车去七家岭找朋友。当他开车去袁州区一家眼科医院门前的路段时,他和钟某开着一辆车追尾,造成两辆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。钟某报警,被告余某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。交警到达现场后,对余某进行了现场呼气酒精检测,结果为185毫克/100ml。经江西宜春司法鉴定,交警将余某带到医院抽血取样,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1.35mg/酒后驾驶机动车为100毫升。经江西宜春司法鉴定,交警将余某带到医院抽血取样,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1.35mg/100毫升,酒后驾驶机动车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被告余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,钟某不负责任。
法院认为被告余构成危险驾驶罪,被告余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,造成交通事故,对事故负全部责任,酌情从重处罚;鉴于被告余可以如实承认犯罪,愿意接受处罚,并与钟达成民事赔偿协议,可以从轻处罚。因此,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本文心得:
分享让更多人看到
62t 评论于 [2025-06-19 00:28:32]
烧锅炉拼音
腿往上抬
中医健康网